清明、兒童節同日 研議明年起補假
- 發佈時間:2012.03.13 12:34
-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 發佈時間:2012.03.13 12:34
-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今年24節氣中的清明,跟往年不一樣,從熟知的4月5日提前到4月4日,和兒童節同一天,原本能放2天假變1天,是否要多補1天假?民政司表示目前正在研議,明年起,行政機關要擇定1天補假,但今年肯定是來不及了,對沒有週休二日的勞工來說,因為明訂民族掃墓節的前一天,就是「婦女節與兒童節」,因此仍能享有4月3日和4月4日2天連續假期。</p>
熟知的清明節,過去通常都在4月5日,但因為節氣關係,今年的清明節和兒童節剛剛好擠在同一天,有立委建議清明節應該要獨立出來。民眾:「一般還是會找時間去掃墓吧。」記者:「所以你覺得有必要嗎?」民眾:「還好耶。」
民眾:「掃墓的話平常就可以去掃,也就不一定說要特地的時間去掃。」
要不要訂出這一天,坊間反應普普,最關心的是2天假變1天,就怕自己放假權益受影響,根據勞基法規定,有週休二日的勞工,只能休4月4日1天,隔週休的勞工則應該放2天。民政司長黃麗馨:「兒童節跟婦女節,是合併在清明節期間放假,也就是今年,勞工他會在4月3日跟4月4日放假。」
勞工朋友的婦女節和兒童節,早有明訂是在掃墓節前一天,前後加起來還是有2天假,但今年2天假合併,能不能補假已經來不及,內政部研議未來補假,要訂在清明節前補,還是往後拉,得進一步研議。</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