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男子」不滿「女友」分手,加上雙方還有「9萬塊」的債務糾紛,就拿著「鐮刀」幾度追到「前女友」的「前夫」家找人,甚至傷人恐嚇,現在被依「強制」,「傷害」等罪判處「十個月」徒刑。
在住家內遭警方雙手上銬,他就是前年為了找分手女友,竟然拎著鐮刀到人家前夫住處打人還威脅傷害的陳姓男子。宜蘭地院判處他有期徒刑10個月,得易科罰金。
宜蘭地院審判長黃永勝:「本院依傷害,還有強制、恐嚇的罪名,分別判處4個月、5個月、4個月。」
這起事件發生在2018年五月,當時阮姓女友提分手後,就跑到前夫住家躲起來,但是雙方還有9萬元債務,同年九月陳姓男子決定要回這筆錢前往找人,只見對方遲遲不出面,就在門口威脅要拿刀子割臉甚至是潑硫酸。
原本以為事情就這樣結束,結果一個月後發現女方的連姓前夫開車返家,持鐮刀衝上前威脅雙方一陣扭打,最後將人押到住處,但是女友還是遲遲不願見面,就逼迫對方拿出車鑰匙開車離去。
蘇澳派出所所長李立平:「到新北市將陳男拘提到案,全案依恐嚇、強制罪跟傷害罪,將陳男移送。」
好險警方接獲報案後,隔3天就在陳姓男子新北市五股的老家逮到人,當場將人帶回派出所,並且在車內找到犯案時,拿出來威脅的鐮刀。
合議庭認為陳姓男子因為毒品案,遭判刑7年半徒刑,還在保護管束期間,結果只因為不滿前女友分手就持鐮刀威脅,因此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強制罪各處4個月徒刑,而傷害罪部分則是判處5個月,應執行有期徒刑為10個月,全案還可以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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