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亞置產,近年正熱,但卻有經營泰國不動產的一名房仲,遭到多位民眾控訴,砸了百萬要投資,最後卻沒成立公司,還有的是聽聞風聲,想撤資卻難討回訂金,而其中一位民眾,則指控,房仲以周轉不靈名義,向她借款,但卻有去無回,不過這名房仲澄清,是因為自己被倒債四百萬,積欠的款項已陸續處理。
投訴人L小姐:「他也很有誠意,帶我們去看房子,我就心軟把錢借給他。」
L小姐指控羅姓房仲,以周轉不靈名義,向她借4萬7台幣,還說到時候,以5萬1泰銖還款,L小姐想說小額救急,但沒想到錢卻,一去不回。
網路社團一問,才知道至少有,六到七人疑似遭詐,借款周轉、投資未果,或買房代管租金沒給,各種情況,以Y先生來說,當初和羅姓房仲,則簽了共同投資,泰國房地產協議書,購屋510萬泰銖,先付23萬台幣,想撤資卻面臨困難。
投訴人Y先生:「一開始很緊張,怕這個錢拿不到,因為我跟他只有合約書而已。」
還有投資人A先生指出,羅姓房仲稱要投資不動產,在泰國開貿易公司,找他合夥,投資了105萬,但疑似造假沒成立,已向法院,申請還款支付命令。
羅姓房仲:「泰國當地設立一些的問題,後面就是不順利,那個時候很多錢都已經付出去了,我已經先退了一半還他了。」
澄清說已退還一半款項,沾惹上投資爭議,羅姓房仲反控,一切都是抹黑,款項都有在處理,但就法律面,投資人可以怎麼主張。
多位當事人打算提告,但律師指出,無論投資、借款,都得充分舉證,對方有無有違事實,或未依合約履行,才有辦法依法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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