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萬華區現年82歲的朱姓老翁,3年前趁鄰居少女小花(化名)熟睡時,坐在床邊全裸手淫,並用手指性侵小花得逞,小花痛醒怒罵朱翁「變態爺爺」,泣訴「我將你當阿公看待,怎能對我做這種噁心又變態的事」,朱翁事後不斷道歉,並以頭撞牆表示悔意,但被害人堅持提告,高等法院依乘機性交罪判朱翁3年2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小花和朱翁為鄰居,由於小花母親行動不便,朱翁經常提供便當和飲品,雙方互動頻繁,因此母女倆對朱翁沒有戒心,還尊稱他「爺爺」。
2017年8月12日晚間,小花(事發當時25歲)到朱翁(事發當時79歲)住處聊天,因天氣悶熱,小花躺在床上吹冷氣不知不覺就睡著了,沒想到朱翁趁機脫去小花短褲,自己全裸坐在床邊手淫,並以手指性侵小花得逞。
小花因劇痛而驚醒,卻驚見朱翁全裸坐在床邊,以手指性侵她,怒罵「阿公你都是80歲了,若我大肚子,你怎麼辦?」、「我把你當阿公看待,怎能對我做這種噁心又變態的事」。
朱翁自覺犯錯,不斷用頭撞牆道歉,還掏出800元表示歉意,希望小花能保密,不過小花並未接收「我真得覺得很噁心,很變態非常不舒服!我覺得這種事情不是用錢可以解決的!」將錢丟到朱翁身上後轉身下樓,並在母親陪同下提告;而高等法院依乘機性交罪判朱翁3年2個月徒刑;可上訴。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110
◎勵馨基金會 台北市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專線02-2362-240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性侵防範要點:
◎察覺對方有性侵意圖時,應冷靜設法離開現場,並立即求救;若遭限制行動,勿過
度刺激對方,千萬不要抵死反抗。
◎相信直覺!拒絕不舒服或不喜歡的肢體接觸。
◎睡覺或盥洗時,門窗要上鎖。
◎避免與有酒醉、吸毒、有暴力傾向或性犯罪前科的人獨處。
◎當對方出現你認為不妥的言行時,應立刻離開或制止。
◎如遭性侵,應立即報警與求助信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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