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中心男子墜樓,家屬不滿為何業者沒責任!新北市中和一名年約九十歲的老翁,去年6月從四樓洗手間,墜落一樓,頭部重創身亡,家屬指控業者有疏失,明明知道死者有爬窗紀錄,怎麼沒安排人看著,不過,檢方根據現場鑑識照片,以及在場目擊者,認為死者是徒手打破玻璃,自己往下跳,這樣的答案,家屬不能接受。
死者孫子陳先生:「我爺爺兩隻腳髖骨都是有開刀的,所以他都是扶著牆壁,慢慢地走去,已經不方便了,那他去上廁所的時候,是不是應該是要有人攙扶他。」
家屬相當氣憤,指控爺爺年紀老邁,明明已經行動不方便,竟然沒有護理人員陪同,事後開出相驗屍體證明,檢方認定爺爺,中樞神經休克、頭部破裂變形、下肢骨折,不算意外,屬於自殺。
死者孫子陳先生:「腳也沒有力氣,手也沒有力氣,可以用拳頭,敲破六塊玻璃,當時上面那個窗台,地上也都沒有血跡,什麼都沒有。」
家屬說,爺爺年紀大了,行動也不方便,105年九月送他入住新北市中和一間長照中心,交給專業照護人員照料,沒想到隔年五月,先是摔斷腿,6月竟然發生墜樓,家屬指控,業者照顧過程有疏失。
死者孫子陳先生:「我們到了現場,完全都沒有看到,他們長照中心的人在下面,今天你們的一個SOP流程下來,是不是說,今天不管發生意外什麼的,你們的人應該要先下來,第一個先做緊急的,一些措施什麼的,完全沒有,讓我阿公是自己在那下面曝曬。」
家屬質疑諸多疑點,檢方以自殺結案,似乎這死亡的真相,家屬難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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