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歸仁一名鄭姓騎士日前因未戴安全帽遭警方攔查開單,雙方各自離去後,卻又互相指控對方故意尾隨,鄭男指控警方第二次攔下他後,不僅口出惡言,還對他打頭、掐脖子,根本已經執法過當,警方則解釋,是鄭姓男子藉故辱罵員警,他們才會動手逮人。
鄭先生:「很用力,我整個人都往後好幾步,掐著一直掐,後來用手直接打我的後腦勺。」
原來騎車的鄭姓男子因為沒戴安全帽,巡邏員警發現攔查,開罰5百元,結果事後男子指控警方故意尾隨,二度臨檢,雙方因此爆發衝突。竟鄭先生指警察掐他脖子、打後腦勺,過程持續近三十秒,一般性攔查卻下如此重手,痛批根本執法過當。
歸仁派出所所長徐博文:「鄭姓民眾在警方停等紅燈時,會故意停在警方的後方,甚至會在警方行駛過程中,疑似拿出手機來拍攝警方的執勤過程。」
鄭先生不甘心,拿出自行調閱的監視器證明,他騎機車先經過路口,接著是警方的巡邏車經過,表示根本是警方故意尾隨,放慢速度,讓警方超車。
歸仁派出所所長徐博文:「鄭姓民眾就跟我們的巡佐講說,你罵我,然後頓點,靠X啦,我們的同仁聽到這句話之後,覺得鄭姓民眾是故意以這句話,最後的靠X啦,來汙辱我們的同仁,同仁才會不甘受辱,以強制行為逮捕鄭姓民眾。」
鄭先生:「我一定會提告,告那個警察傷害。」
雙方各說各話,男子嚥不下這口氣,已經對下手員警提起傷害告訴,而警方則重申,執法過程一切合法,到底誰對誰錯,恐怕要到法庭上才能說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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