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一名周姓男大生2017年5月趁著單獨指導同班女同學證照考試時,向她表示先前為了讀取她的訊息而出車禍,導致右手「無法手淫」,讓女同學感到愧疚,因此勉為其難同意讓周姓男大生蒙上眼睛,並用下體隔著她的內褲磨蹭,沒想到周男愈加大膽,不顧女方的意願竟用手指性侵得逞,事後高雄高分院依強制性交罪,判處周男3年2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受害女同學2017年5月間,為了準備證照考試,因此到同班周姓男同學租屋處請教,後來兩人聊完已經深夜,因此周男提議要她留宿一晚,隔天一早,周男竟向女同學表示,先前為了急著讀她傳來的訊息,因而發生車禍,導致右手受傷無法手淫,因此周男竟向女同學提議幫他自慰,但卻遭女同學拒絕。
後來周男不死心,因此提議他用圍巾蒙住雙眼,下體則是隔著女方的內褲磨蹭洩慾,女同學因為心裡有些愧疚,因此勉強答應對方,便脫去外褲側躺在床上,讓周男用背後磨蹭,沒想到周男竟欲求不滿,稱「隔著內褲要磨蹭很久才有感覺」,因此說服女生半褪內褲,這時周男變本加厲直接硬上,對方極力抗拒,最後周男仍以手指性侵得逞,事後受害女學生向警方報警提告。
周男辯稱,持續用下體磨蹭對方,再用手指插入下體得逞,不過全程並未聽到女方反對,直到蒙眼的圍巾掉落,他才驚覺對方神情有異才停止,周男表示事發後雙方互動正常,女方也持續接受他的課業輔導。
受害女學生表示,事發當下自己曾極力反抗,但周男卻未因此停止,反而愈來愈興奮,她擔憂對方會更加粗暴,因此才沒掙扎,後來周男也主動停下來,完事後周男曾拿出1把剪刀,要女方劃傷他藉此贖罪。
一審時,女方的友人表示,該學期結束後女方再也沒到校,加上她外陰部驗出周男DNA,法院採信女方說詞,依強制性交罪判周男3年2月,周男事後再上訴,二審合議庭發現,周男曾傳訊給女方,表示「我真的很對不起。真的太衝動了」、「我沒認為妳是自願的...事情發生的原因在我。妳沒有錯」,女方則回覆「我對不起我男朋友我說過了」,這時周男竟說「妳要是對我有感覺,那妳乾脆當作,其實我們已經私底下交往了,或許還比較好受一點」,合議庭認為周男已清楚知道女方非自願,且周男至今仍否認犯行,未與女方和解,因此駁回上訴。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110
◎勵馨基金會 台北市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專線02-2362-240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性侵防範要點:
◎察覺對方有性侵意圖時,應冷靜設法離開現場,並立即求救;若遭限制行動,勿過度刺激對方,千萬不要抵死反抗。
◎相信直覺!拒絕不舒服或不喜歡的肢體接觸。
◎睡覺或盥洗時,門窗要上鎖。
◎避免與有酒醉、吸毒、有暴力傾向或性犯罪前科的人獨處。
◎當對方出現你認為不妥的言行時,應立刻離開或制止。
◎如遭性侵,應立即報警與求助信任的人。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Blueseeds永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