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在家具展,花了5萬8預訂一套茶几和餐桌椅,過了3個月新屋落成後,要去領貨,業務卻說沒貨,甚至稱當初也沒註明型號,如果要調貨只能拿到一張桌,換別款的話也得加價,消費者氣的想退訂,業務卻只願意退回2萬,雙方談不攏、僵持不下。
好不容易新屋落成,準備要去領當初在家具展預訂的家具,不過李小姐控訴,最後全變調。
投訴人李小姐:「我要去挑的時候,他跟我講這張桌子沒貨,我要幫你調的金額就是5萬8就是(只)買這張桌子,我說怎麼會跟當初說的完全不一樣。」
拿出業者當初開的訂單,原本李小姐只看中一組石面茶几和一套石面餐桌椅,刷卡付訂5萬8,到時候就可帶走,業者另列其他家具,如果也想要可用優惠價一次購買。不過到現場時,卻變沒貨,想換別的還得加價,事後向業務反應,怎麼會變加價,事情一拖再拖,但業務回一直想處理,是她堅持己見。李小姐更指控,最後乾脆想退訂,業務只願給回2萬。
投訴人李小姐:「我就覺得他很奸詐阿!重要是他現在拖一年了,他有回簡訊給我說公司跟妳聯絡,結果我等了半年聯絡都不跟我聯絡。」
家具業者鄭先生:「我們的業務跟她客人的時間約不上來,我到最後決定那乾脆不要,錢還給她,我希望說我所開的發票、刷卡手續費,這一部分她要來負擔。」
不過家具業者澄清,當初開的訂單,如果沒貨想換,有限定可挑的替代家具,另外和李小姐多次配送時間喬不攏,扣掉成本願退約4萬。
行政院消保處消保官王德明:「民法就有規定付完訂金如果買方不買,他那個訂金會被沒收,如果賣方不賣除了訂金退還之外,還要加倍反還。」
萬一調解不成,除了提假扣押、打訴訟,也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為自己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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