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蹤這名偷拍狼,今年25歲,平常沒有固定工作,當天晚上參加母校的畢業晚會,在校園晃了兩個多小時,到處尋找穿裙子的女學生,被逮後校方報警並扣住他的手機,警方清查發現有多段偷拍影片和照片,估計至少有7人受害,但嫌犯供稱這是第一次犯案,移送地檢署時,也多次向被害人道歉。
賴姓嫌犯vs.記者:「(鎖定學妹拍攝是不是),對不起,我錯了,(為什麼要拍學妹裙底),對不起,我錯了,(是第一次嗎),對不起,我錯了。」
把頭壓的低低,連說好幾聲對不起,一時衝動進了警局,害了自己也讓家人操心。
嫌犯家人:「他已經很後悔了,各位給他一個機會。」
25歲的賴姓嫌犯目前無業,平常熱愛運動,曾大秀自己的健身成果,從台北市這所知名高中畢業7年,臉書有多張校園生活的舊照,畢業後也曾響應穿校服活動,看得出相當以學校為榮,但這回竟趁學校舉辦畢業晚會,滿足自己的偷拍慾望。
記者簡育琦:「嫌犯在校園晃了兩個小時,到處尋找穿裙子的女學生,趁他們不注意時,拿出自拍棒夾手機,偷拍他們的裙底風光。」
被害人發現後,通知校方報警,在他手機發現多段偷拍影片和照片,嫌犯神情緊張坦承犯案 ,算一算手機裡至少有7名被害女學生的影像,其中4人打算提告。
警方vs.賴姓嫌犯:「怎麼開機,照片呢?」
供稱偷拍只是自己欣賞,不管是預謀還是臨時起意,被害人堅持提告,嫌犯依妨害秘密罪送辦,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110
◎勵馨基金會 台北市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專線02-2362-240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性侵防範要點:
◎察覺對方有性侵意圖時,應冷靜設法離開現場,並立即求救;若遭限制行動,勿過
度刺激對方,千萬不要抵死反抗。
◎相信直覺!拒絕不舒服或不喜歡的肢體接觸。
◎睡覺或盥洗時,門窗要上鎖。
◎避免與有酒醉、吸毒、有暴力傾向或性犯罪前科的人獨處。
◎當對方出現你認為不妥的言行時,應立刻離開或制止。
◎如遭性侵,應立即報警與求助信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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