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曖昧不明害輕生? 家屬拉女方見遺體

記者 魏嘉良 雲林 報導
發佈時間:2012/03/07 12:25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雲林一名男子,暗戀女性友人不成,昨天在住家燒炭身亡,死者家屬認為,是女性友人態度曖昧不明,造成悲劇,拉著女子到醫院看死者遺體,雙方在醫院裡發生口角拉扯,還鬧進警局,警方表示,家屬心情雖然悲痛,但行為已經構成強制罪、妨害自由,要是造成女子受傷,還會觸犯傷害罪。

醫院急診室,姐姐拉著女子的頭髮,幾乎是用拖的把人拖進去,爸爸和媽媽跟在後頭,也一左一右架住女子甚至是動手揮拳,要逼她去看兒子的遺體。醫院人員:「一路拖著她,在辱罵她,女子有不斷的哀叫,還有在哭泣。」

媽媽說兒子才31歲,就讀大學時認識了27歲李姓女子,2年多來,兒子對女子苦苦追求,兩個人曾經一起吃飯,也牽過手,還有金錢上往來,所以兒子一直把她當成女朋友,但家屬還控訴,女子態度一直曖昧不明,像是在利用兒子,害他愈陷愈深,不可自拔,才會在家裡廁所燒炭尋短。

死者母親:「我有去女子的家,一直拜託她,說我兒子禁不起打擊,真的沒辦法。」

死者姐姐:「她也有答應我弟弟說要跟他結婚。」

死者家屬悲慟之餘,認為李姓女子有必要去見兒子最後一面,把她載到醫院,但女子驚恐反抗,雙方在醫院裡發生口角拉扯,甚至鬧進警局,警方表示,家屬失去兒子的心情,雖然可以理解,但強拉女子的行為,恐怕已經構成強制罪、妨害自由,感情事愈鬧愈大,雙方徹底撕破臉。

◎珍惜生命,請撥打1995

#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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