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航機師兼飛行教官張明初去年被一名空姐指控,企圖強拉她到廁所,還出言性騷擾,讓她罹患創傷症候群,怒告張明初求償50萬元,機師在法庭上雖否認性騷,但台北地院審酌其他空服員證詞,認定辯詞不足採信,判決應賠10萬元,可上訴。
律師:「今天這個機師或許他就是刻意的,他甚至可能已經要到,像是強制猥褻這種程度了,可是他是用言語上,沒有肢體上面的直接對人家毛手毛腳。」
起飛後張明初又找客艙經理聊天,趁她在場時說「妹妹讓人想咬一口」,她感到無比羞辱,事後確診罹患創傷症候群,華航去年11月28日認定性騷擾成立,記他一小過,但男機師至今未道歉,於是再提告求償50萬。
律師:「性騷擾防治法的規定,他最低的處罰就是1萬,最高處罰到10萬。」
張明初開庭時辯稱,當時是看到空姐眼妝沒擦好,提醒她到廁所照鏡子,沒有性騷擾,不過同班機機長、副機長和空服員都證稱張明初有拉她到廁所,法官也認為「若是要提醒妝容,沒必要拉人到廁所」,加上張明初已婚,月收20萬至25萬,最後判賠10萬元,仍可上訴。
律師:「當然可能會對被性騷擾人構成精神上,或者是說生理上有很多的不舒服,有可能對他做處罰,就罰到最高金額10萬元。」
華航則回應公司當時獲報後,隨即啟動行政管理機制,細節基於保護員工,不便過度評論,公司設有性騷擾防治,會確保員工職場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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