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身體不舒服打119,卻對女消防員暴力相向!事發在去年四月,苗栗頭份,一名48歲劉姓婦人因為心臟不舒服送醫,結果聽不進消防隊員勸導,堅持要送比較遠的醫院,就快抵達時,毫無預警的情緒失控,不只徒手毆打、還搶了對方的鞋子當攻擊武器,打傷女消防員的臉,觸犯傷害、妨害公務罪,婦人遭判刑三個月,如易科罰金,將罰9萬元。
男消防隊員,過來關心,被打傷的女同事她臉部傷勢,毆打救護發生在去年4月,後來48歲劉姓婦人,被依妨害公務、傷害罪嫌移送。
事隔九個月,她被判刑3個月,如易科罰金,1千元折算1日,恐得端出9萬元現金。
這起苗栗頭屋救護案,婦人當時打119,自稱身體不舒服,途中聽不進勸導,不只暴怒,徒手揮拳,還搶了對方鞋子,當暴力武器,就快把她送到醫院了,卻暴力相向。
更害的女消防員臉上掛彩,心裡留下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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