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高志鵬涉犯貪汙案,遭判刑4年6個月定讞,新北地檢署受南投檢囑託代為執行,傳喚他今天(10日)上午10時報到發監,但時間到了卻遲遲未見高志鵬身影。其實高志鵬8日以工作交接為由,再度提出聲請暫緩執行,但案件已轉至南投地檢署,是否同意還有待檢方同意。
高志鵬被控利用職權向台中市國產局關說,向業者收賄50萬元,整起案件纏訟長達11年,最高法院去年12月依圖利罪,判他4年6個月定讞及褫奪公權。檢方原定4日上午傳喚高志鵬到案入監,他卻在前一天下班前,請律師遞狀聲向北檢請暫緩執行。
檢方之後再次發傳票到高志鵬新北市三重區的住所,通知他今天上午報到發監執行,他卻又在8日向台北地檢署聲請延緩執行,還呈報新的台北市居住地址,理由是工作職務交接、有同事要資遣。北檢認為,第一次執行無著,已將卷宗交還南投地檢署,因此高二度聲請暫緩執行的資料目前已轉至南投檢,再由南投地檢署決定是否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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