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內湖女童小燈泡命案,被告王景玉因為罹患思覺失調症,一二審都被判處無期徒刑,但最高法院認為,王景玉經過精神鑑定,犯案時的辨識控制能力,並沒有降低,高等法院卻不採信,加上二審判決對檢方上訴理由,沒有完整論述,認為法院判決理由不足、矛盾,有必要重新調查,因此發回高等法院更審。
戴著眼鏡口罩低頭不語,上回在媒體前露面,王景玉的模樣,已經跟犯案當時的一臉冷漠,有很大的轉變,今年七月,高院二審宣判,殺害小燈泡的兇嫌再度躲過死刑,現在案件進入最高法院,案情再度峰迴路轉。
一開始檢察官起訴求處死刑,法院一二審都判無期徒刑,二審還外加刑後監護,長達五年的時間,判決上訴最高院,原本外界以為會是就此定讞,結果卻跌破眼鏡,最高院三大理由撤銷判決,首先他們認為一二審分別找了榮總跟台大,對王景玉進行精神鑑定,醫生認為,他雖然有思覺失調症,但案發當下辨識控制能力並沒有降低,這點法院卻不採信,再來就是二審判決的刑後監護,應該在執行完或赦免後,但無期徒刑只能假釋,王景玉被判監護處分,於法無法執行,最後是地檢署上訴,二審法院卻沒有針對上訴理由做說明,重大瑕疵,三大理由發回更審。
律師黃致豪:「如果有刑事案件的被告,已經沒有人可以協助的時候,那我必須要提供協助。」
上回宣判前,王景玉的委任律師黃致豪,在廣播節目中接受訪問他自己因為替眾多殺人嫌犯辯護,引發關注,現在判決結果又生變,小燈泡的媽媽,個人臉書並未公開發表看法,先前家屬淚求兇嫌判死,如今案件發回更審,過去開庭歷經的煎熬痛苦,只怕又得重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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