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1名20多歲女子因缺錢花用,竟以裸照為抵押,向鍾姓男友人借得幾千元,結果還不出錢,被對方威脅要將裸照公開,害怕之下,提告鍾男。新北地院考量鍾男已用15萬元與對方達成和解,判處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2萬元,全案可上訴。
據《ETtoday》報導,該女子因缺錢花用,曾願以4張裸照做為抵押,向鍾姓友人借款應急,卻沒在期限內還款,導致鍾男因此不滿,透過LINE恐嚇,「我會幫妳上馬賽克,不知道會不會被認出來」、「我一定會玩死妳,妳媽的你耍我夠久了,不然妳試試」等語,讓她心生恐懼提告。
鍾男到案後坦承犯行,表示因為想將錢討回才會出言恐嚇,目前已將裸照刪除,並私下以15萬元達成和解,獲對方撤告。然而恐嚇罪屬告訴乃論,因此新北地院判鍾男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2萬元,全案可上訴。
據悉,「裸貸」近年在大陸盛行,起初被稱為「校園貸款」,因為借款人多半是缺錢花用的女學生,但學生還款能力低,逾期、賒帳的情況很多,於是貸款人考慮女生比較愛惜面子,就想出了以裸照做抵押品的貸款方式。
實習編輯/陳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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