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園禁止露營野炊,但卻有人不顧規定,而且一待就是四個月!一對英國籍母子,說要到合歡山散心,竟然隨意找了一條小溪旁紮營,從8月份一直到現在,沒食物吃了還會跟山友討,警方獲報後將他們勸離,不過根據法規,就算像這樣霸佔山上露營4個月,依法也只能開罰1500元。
合歡山管理站主任張淑貞:「他們就是不適應都市生活,所以就到山上,我們沒有核准的地區,他在那邊露營。」
這名年約50多歲的母親,供稱自己是英國籍,因為罹患重度憂鬱症,必須遠離人群,4個月前帶著兒子來台散心,看上合歡山幽靜氛圍,才會跑到這露營散心,沒食物吃就跟山友討。
雖然會幫忙整理環境,不過國家公園內本來就禁止紮營,這樣的行為,初犯罰1500累犯可罰3000元,只不過過,去對規定視而不見的,還不在少數。
有遊客想一睹曙光,前一晚就在停車場紮營過夜,還曾有遊客,坐遊覽車上山,搭了一整排帳篷,後方就是,國家公園禁止露營野炊的告示。
只是這回,母子在合歡山紮營,時間長達4個月,卻只被罰1500元,引起民眾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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