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20多歲男子透過網路與一名14歲少女交往,但卻要求小女友幫他在學校、超商等地點口交,事情曝光後,劉男一度否認,最後透過少女證詞才將劉男定罪,依與未成年女子性交罪嫌起訴。
根據起訴,劉男前年4月認識少女並進而交往,沒想到才交往一個月,劉男與少女約會過程中一時「性」起,帶著少女到超商,用外套蓋住下體,要求少女低頭當場幫他口交。而劉男更食髓知味,之後3度在少女學校暗處做出同樣要求。
此事意外讓校方得知,少女家長氣得提告,但劉男只承認與少女交往,否認口交一事,更宣稱願意接受測謊,最後卻突然反悔拒絕。但少女對於發生口交的地點、時間相當清楚,也通過測謊,因此檢方不採信劉男辯詞,依與未成年女子性交罪起訴劉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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