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露營區偷拍案件。一名42歲的桃園男子帶著太太和孩子去露營,聽到隔壁間衛浴有淋浴洗澡的水聲,拿著手機、踩上馬桶,從隔板上方偷窺人妻洗澡被抓包,露營不成,在警局拘留室過夜,涉及妨害秘密罪。
被指控的就是他,手機沒有偷拍影像,但是他用手機偷窺。42歲的吳姓男子,帶著妻子和2個孩子,4人同行親子露營,被害人31歲許姓女子,她和先生孩子一家三口親子旅遊,吳姓男子上廁所的時候聽到隔壁淋浴的聲音,拿起手機偷窺被許姓女子發現。
他坦承,聽到隔壁淋浴的水聲,一時好奇拿起手機、踩著馬桶墊高伸了過去,手機裡面的確沒有對方洗澡的畫面、他沒偷拍,但是偷窺,被害人堅持提告,男子妨害秘密罪移送,5000元交保。
露營區加裝隔板,讓隔間上方不再有空隙。吳姓男子帶著妻兒露營,卻偷窺人妻洗澡,太太實在難堪。事發之後一直強忍著情緒故作鎮定,離開營區到警局,再也忍不住崩潰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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