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一名已婚工程師隱瞞人夫身分,曾和公司一名女同事交往。事後女方得知成為小三,傷心之餘提出分手,並向公司提出離職。男方得知後威脅要公布性愛影片,女方心生恐懼,3年來被迫和對方發生性關係150次,還支付封口費170萬元。最後女方身心俱疲報警提告,男方竟稱「我沒強迫她!」
檢警調查,41歲的林男和女子「小芬」(化名)是公司前後輩關係,因男方對女方照顧有加,讓年輕的小芬因此墜入情網。林男還刻意隱瞞已婚身分,和小芬交往1年。
事後小芬發現,自己和有婦之夫交往,內心承受極大壓力,為了要徹底解決,除了向林男提出分手,也向公司提出辭呈,決定遠離這一切。不料林男卻假藉妻子已經知情,要求小芬繼續和他交往,否則就要公布性愛影片,更要對方支付170萬元的封口費,「否則我老婆知道的話,妳就會背上妨害家庭的罪名!」
年輕的小芬擔心此事曝光,會害自己身敗名裂只好被迫配合,3年來一共發生性關係約150次。小芬不堪其擾身心俱疲,加上人財兩失,日前終於向親密的友人告訴此事,對方一聽十分氣憤,帶著她到警局報案向林男提告。
林男到案後否認指控,還稱說「我沒有威脅她啊!是她自己願意的!」更辯稱「我是真心愛她的」。訊後林男被依妨害性自主、恐嚇取財和強制等罪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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