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賺生活費,結果變成「轉簿手」,現在更遭到判刑!台北市一名黃同學,今年4月份時,上網找打工,找「快遞助手」的工作,幫忙去超商領包裹,再到指定地點,換取1000元的代價,以為簡單的工作,後來不僅被警察抓,甚至法官更判他1年6個月有期徒刑,得要還出20萬才得以緩刑,原來一開始警方還沒抓到其他共犯,他曾經經手領過的包裹,就是被害人轉入的人頭帳戶,被法院認定也是詐騙集團的一員。
被告黃同學:「就是時間比較彈性,可能可以自由排班的工作,然後可以讓我能負擔重考,那段時間我自己的生活費。」
為了賺生活費,事隔5個月後,不僅有前科還得要坐牢。
原來當時他領了包裹,就往公園或是停車場去,都是受到老闆的指使,代價一天1000元,會用塑膠袋放在指定地點,但包裹裡面全都是提款卡或是存摺,有被害人被詐騙集團騙,匯了20萬元,警方追蹤,就是他幫忙傳遞存摺,讓詐騙集團成功得手,結果法官一審依加重詐欺罪,判刑1年6個月,得全數還錢才有緩刑機會。
被告黃同學:「到刑事局警察才告訴我說,你背後就是詐騙集團,你在幫詐騙集團送東西!」
TVBS記者謝宜倫:「 黃同學他們通常從超商領完包裹之後,都不會打開來看裡頭到底是什麼東西,只是這美其名是快遞助手的工作,根本就是轉簿手!」
智慧型時代,手指滑一滑找打工機會,這種快遞助手拿的包裹就是詐騙集團犯罪工具,打工族轉交給車手後,一提款馬上變成幫助犯,最後法官把他當成正犯直接判刑。律師協助打官司。
這起案件,警方持續追查,逮捕9個人,包括車手跟集團幹部,但第一個被抓的黃同學,從案發到一審,短短4個月,率先被判刑,自稱代領包裹,但像這樣的轉簿手,是詐騙中最危險的環節,出面幫忙跑腿容易被抓,急需用錢的學生打工族,以為找的工作輕鬆好賺,殊不知反而成為集團的代罪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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