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理想大地開發案,前花蓮縣長傅崐萁漏稅案一審判無罪。花蓮地檢署今天提出,包括傅崐萁曾以榮亮公司負責人身分赴大陸簽約開發案等8大證據提起上訴。
位於花蓮縣壽豐鄉的「理想大地」開發案,遭到告發,傅崐萁涉嫌利用縣長權位介入土地交易。
花蓮地檢署去年調查時,「理想大地」土地交易負責人梁清政控告傅崐萁強勢介入,透過當時的花蓮縣消防局長、現任秘書顏新章,迫使梁清政以低於市價出售「理想大地」近20萬坪土地給榮亮實業公司,再由榮亮轉手賣出,賺取差價新台幣2億多元。
花蓮地檢署調查,榮亮實業由徐榛蔚家族在2006年出資成立;徐榛蔚是傅崐萁的妻子、現任國民黨不分區立委,曾擔任過榮亮公司董事長。
花蓮地檢署認為,傅崐萁是榮亮公司實際負責人,去年追加起訴傅崐萁偽證罪和涉嫌逃漏稅。不過花蓮地方法院,認為傅崐萁並非實際負責人,上個月判傅崐萁無罪。
花蓮地檢署今天提出8大證據,證明傅崐萁是榮亮公司負責人,向法院提起上訴。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王怡仁表示,一審法官確認理想大地交易案,榮亮公司逃漏稅逾億元,但榮亮公司負責人是鮑廣廷,不是傅崐萁。法官採信的理由竟然是只是聽從傅崐萁和鮑廣廷2人互為證人的證詞,而未採信檢察官所提人證、物證。
王怡仁表示,檢察官再提8大證據,證明傅崐萁是榮亮負責人。
包括,傅崐萁曾於民國96年間以榮亮公司名義向黃正一購入5萬餘張幸福人壽股票,輿論質疑資金來源不明時,傅崑萁只說出資者是徐榛蔚家人,但未否認是榮亮公司負責人。
民國101年10月30日,傅崐萁以花蓮縣長身分攜同徐榛蔚前往大陸廣西南寧商談「台灣健康產業城開發案」,以榮亮公司名義和南寧市政府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有國台辦等大陸重要黨政人士見證,南寧新聞綜合台和南寧日報大幅報導。
另外,還有榮亮公司設立之初是由傅崐萁的妻子徐榛蔚出資999萬元,傅崐萁之母出資1萬元,合計1千萬元資本;榮亮公司的唯一車輛是傅崐萁使用,唯一雇用工人是傅崐萁出資,以及辦公室登記在傅崐萁擔任立委的辦公室等理由。(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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