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調查發現,公費流感疫苗有31萬劑流向不明。統計資料顯示,31萬劑中,六都占了21萬劑。根據疾管署初步了解,絕大多數流向不明疫苗應都已打到民眾身上,沒有浮報或銷毀。
監察委員張武修等人調查流感疫苗施打,106年公費流感疫苗買600萬劑,經查發現其中31萬劑沒有相對應名冊,流向不明,且三重衛生所至少有1萬多劑銷毀。監察院通過糾正新北市政府、三重衛生所和疾管署。
根據統計,目前流向不明的31萬劑中,六都就占了21萬劑。除了連江縣外,各縣市都有數量落差的狀況。
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今天受訪表示,針對全國各縣市370家衛生所/健康服務中心流感疫苗接種資料與流感疫苗管理系統進行比對,發現兩者資料落差量約31萬筆。這31萬劑流向不明的疫苗,除新北市有衛生所發生銷毀疫苗、浮報施打率狀況;初步了解,絕大多數疫苗都有打到民眾身上,沒有被銷毀、浮報,各衛生所應可在8月底前提出施打名冊。
分析疫苗流向不明原因,羅一鈞說,有些縣市除了公費疫苗也會自購疫苗,初步研判,可能誤差原因包括自購疫苗登錄錯系統申請處置費、公費疫苗錯誤歸類為自購疫苗、或少部分非健保特約衛生所及社區設站接種無法申報處置費、或是衛生所協助合約院所回報接種成果到流感疫苗管理系統等,造成疫苗數量兜不攏。
羅一鈞指出,疫苗數量有落差是全國性的問題,過去流感疫苗資訊系統確實有不方便的地方,一般在衛生所打,只要插上健保卡就可連到健保系統自動登錄,但如果地方衛生局為了推廣、宣導,到戶外接種站、鄰里辦公室、捷運站內設點,就必須改為人工列冊之後再登錄,確實可能會有浮報的疑慮,也會增加人力負擔,現在已有軟體可離線登錄。
羅一鈞也表示,疾管署已積極檢討,避免類似情況再發生,未來將增加合約院所與衛生所疫苗管理規定及覆核機制、要求各縣市衛生局落實疫苗調撥、稽核、管理等作業,並建立覆核機制;也會提高中央補助款等方式改善地方政府流感疫苗接種人力不足困境。(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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