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局統計,106年勞保、勞退高薪低報的企業共有7萬家,合計29萬人。勞保局今天再度提醒,雇主若無核實投保,將依規定核處多報或少報保險費金額的4倍罰鍰。
勞工保險局日前比對106年度財稅薪資臨時所得資料,發現勞保部分有3萬多家,約12萬人;勞退有4萬多家,約17萬人遭到事業單位高薪低報。
勞保局今天再度提醒,投保薪資是計算各項勞、就保保險給付的依據,為了保障勞工權益,各投保單位應依照規定核實申報員工的投保薪資,如有變動,應適時申報調整。勞保局說,投保單位如沒有依規定核實申報員工投保薪資,將依規定核處多報或少報保險費金額的4倍罰鍰,且員工如發生保險事故致少領給付金額,投保單位應負賠償責任。
勞保局也指出,投保單位申報員工投保薪資時,應按其月薪資總額,包含工資、薪金及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的經常性給與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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