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網友在「爆怨公社」發文,台北市上個月6日有位母親騎車時,用背帶將孩子背在胸前,結果遭人檢舉,北市警以「機車附載人員未依規定」開罰300元,讓網友驚呼「為何要這樣?這樣我以後出門騎車背孩子都要猶豫了」。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一條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八十八條,機車前踏板處不得搭載人員,違者罰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在機車後座加裝兒童椅背、以背巾背負幼兒騎機車都違規,機車只能在後座搭載一人;所以除了背帶背小孩之外,包括小孩站在踏板處,甚至在機車後座加裝兒童椅背,都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定。
貼文引發網友熱議,不少媽媽網友崩潰「不是每個家庭都有錢買汽車好嗎?」、「到底要怎麼載小孩?」、「難道去巷子口買東西也得開車去嗎?有位置停嗎?」,不過也有網友認為背帶背小孩騎車很危險「騎車不是你以為安全就好,你怎麼知道會不會突然有酒駕亂撞,紅燈亂闖或是天雨路滑」、「有本事就去修改法規,警方也只是依法處理而已」。
不過,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組長顏三隆認為,背帶背孩子騎車很危險「因為你騎機車不知道有什麼狀況會發生。可以選擇其他交通工具,為什麼一定要背著小孩騎機車?」他強調「站在執法者立場和安全考量,認為背孩子騎車不宜」;至於若民眾提出申訴,顏組長回應「申訴本來就是法令賦予她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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