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教署今天表示,政策雖未規定幼兒園不能教注音,但應將注音或聲韻融入活動或遊戲,進行統整式教學,不能採分科實施或以精熟為目的的讀寫教學。
台灣閱讀協會今天舉行座談會,與會的學者專家指出,如果能在幼兒園就開始注音教學,就能及早發現高危險群的讀寫困難幼兒,並提供補救教學,尤其是高風險弱勢幼兒,應該要有積極性的差別待遇,讓他們及早學習注音符號。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組長武曉霞受訪時表示,幼兒的眼球和手部肌肉都還在發展階段,如果進行以精熟為目的讀寫教學,對幼兒的身心發展並不恰當,政策雖然沒有規定幼兒園不能教注音,但幼兒園教保服務實施準則明訂,幼兒園課程應以統整方式進行,不能採取分科實施教學。
武曉霞指出,幼兒階段的學習目標不是要學會多少知識,而是要培養生活能力,如果幼兒園要安排聲韻或注音教學,不能分科實施,應該透過統整性活動來學習,例如安排和注音或聲韻有關的活動或遊戲,來增進幼兒的敏感度,從中體驗語文樂趣。
依據現行課程規定,國小一年級的前10週進行注音符號教學,武曉霞指出,雖然注音教學為10週,但小一、小二仍會以全注音符號來輔助學習,並非要求學生在前10週就要將注音學得很精熟。
至於偏鄉地區的弱勢幼兒,武曉霞表示,弱勢幼兒確實需要積極性的差別待遇,但並不是說要讓幼兒提早上國小課程,教育部從105學年度開始,委託專案團隊將偏鄉、原住民地區的文化和注音符號學習結合,幫助幼兒逐步掌握對於聲韻的辨識,以利小學階段學習的銜接,如果試辦成效不錯,未來也會研議擴大推廣。(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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