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週刊報導】 農保新制今年2月上路,原意是讓從事農業工作者也能享有農保資格,但這項規定卻不溯及既往,致使1988年農保試辦期間納保的16.3萬名老農民無法適用。本刊調查,許多老農年邁力衰後,因經濟所需將土地變賣,因而不符舊制農保「須有農地」的規定,無法申請15.3萬元的「喪葬補助費」和「傷殘津貼」,讓棺材本變成空。
6月烈陽照著雲林縣大埤鄉興安村農田,襖熱暑氣驅使幾名滿身大汗的老農魚貫走進村長辦公室吹冷氣休息;這些70歲以上的長者,都是舊制農保的受害者。
興安村長王萬來告訴本刊,這些70至90多歲的老農們,從年輕開始就是村裡主要的勞動人口,更是純人力農耕時代的見證者,直到出現自動化機具,他們還是堅守著農田,一路耕作到年老力衰,有的身體出問題,為了籌措龐大醫藥費,不得不變賣農地,不料卻成為新制農保的孤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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