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棄嬰收養來台 無奈長大成黑戶

  • 記者:李汪勝
  • 發佈時間:2010.05.27 18:36
  •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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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一名女高中生,10多年前,被一名老榮民從大陸領養依親來台,以為拿到法院的收養文件,一切沒問題,現在卻碰上大麻煩,因為當初老榮民並沒有幫廖小妹先申請來台居留,辦理身分,現在補辦戶口,必須等到民國104年;即將高中畢業的她,因為沒有身分,沒辦法繼續升學,生病也不敢去看醫生,寫信向總統府求助,卻遲遲沒有下文。</p>

照片裡,女嬰紅通通的臉頰就像小蘋果;再長大一點,戴著白色兔子帽,一樣好可愛;10多年過去,她已經是個高二學生。

當初被暱稱「毛毛」的可愛女嬰,後來被取名叫廖雅芳,她是出生在大陸的棄嬰,7歲時被領養來台,今年已經18歲了,卻還沒有台灣的身分證。廖小妹:「希望…就給我身分證啊。」

花蓮的宋姓榮民,81年到大陸探親,因為一直沒有小孩,決定收養孤兒院的女嬰,花了7年時間,終於在民國88年,完成兩岸認證,讓桃園地院裁定許可收養,但11年過去,廖小妹到現在都沒有身分證和健保卡。

記者:「她在生活上,是不是有很大的困擾?」廖小妹養父:「很大的困難,沒辦法,現在就是說必須要考試了,現在考試沒有身分證,都不能參加。」

法律規定,大陸籍人士申請在台居留,一年只有12個名額,廖小妹要等到民國104年,到時候她已經23歲了,早就過了規定能收養的年齡。

領養手續都合法,所以廖小妹可以在台灣唸書受教育,但高二的她卻因為沒有身分證,不能參加認證考試,很可能沒辦法畢業。廖小妹同班同學:「加油!」

寫信到總統府求助,卻還是沒有用,在台灣待了11年的廖小妹,現在只希望能拿到身分證,能夠當個名正言順的台灣人。</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