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食藥署擬放寬農產品農藥殘留標準,若通過後,一顆百香果恐含5種農藥。防檢局今天說,是因防治需求辦理農藥延伸使用,農民種植百香果時,不會同時使用所有藥劑。
中國時報今天報導,衛福部食藥署5月初預告「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修正草案,將農產品農藥殘留容許標準再新增29項農作物項目,光百香果部分,去年就一口氣增加使用亞滅培、扶吉胺、凡殺同3項農藥殘留,今年再增「賜滅芬」和「滅賜克」,等於一顆百香果,至少就要噴灑5種農藥,引起外界質疑。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及衛福部食藥署今天在農委會針對農藥殘留標準召開記者會說明,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在會中表示,延伸用藥在過去體制下就已存在,從民國98年來數量超過940多種,這也是其他國家都在採用的科學方法。
防檢局表示,因百香果種植面積小,業者因考量商業利益,不願來申請登記,但百香果仍會發生病蟲害而需要防治資材。陳吉仲表示,因此農委會就從類似百香果的作物上做藥物延伸,若不做延伸用藥,百香果將無農藥可用,「農民都沒藥可用,未來會有百香果生產嗎?」
陳吉仲表示,因為有延伸用藥跟相關要求及規定,百香果生產才會更安全,「這是延伸用藥的目的」,但不能因此就說是放寬農藥標準,這跟實際上有很大的差異。
防檢局則表示,政府辦理農藥延伸,均透過安全性及有效性科學評估,相關農藥殘留標準的訂定,則是因使用需求從原來未訂定的狀態,改為訂定,絕非是放寬。況且,農民在種植百香果時,也不會同時使用所有已核准的藥劑,呼籲民眾不要過度解讀。(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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