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下多起綁架、槍砲刑案的張錫銘,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定讞後,目前在台南監獄服刑,日前他寫信請親友幫忙發聲。信中提到,希望受刑人在工廠賺來的勞作金,可以用來繳納國民年金保費,受刑人會工作更賣力,但台南監獄表示,受刑人月薪平均是1千元,其中一部分可以動支,一部分代為保管,出獄後將歸還,現行規定只能買營養品不能繳保費。
網路上的國家主人您好,請問您是否認同受刑人使用作業所得,也就是勞作金用來繳納國民年金保險費,這樣可以彰顯矯正與教化受刑人,自食其力之功效,最後署名辜負國家、社會、親友之討論人張錫銘。
信還沒看完,有人說張錫銘國中沒畢業,但字還挺端正。
台南監獄副典獄長邱量一:「張錫銘是3月底寄出去的,經過我們檢查寄出去的,他在獄中的表現相當的正常。」
受刑人賣力攪拌烘焙用原料,張錫銘跟其他受刑人一樣作摺紙加工,監獄規定,作業收入扣除支出後,提撥一半給受刑人當勞作金,其中25%用來補償被害人,其餘還必須依累進處遇級數不同,受刑人可用額度也不一樣。
以台南監獄來說,受刑人平均月薪1千元,張錫銘是2級處遇,其中75%監獄保管6百多元,等出獄1/3歸還剩下3百多元才是可以花的錢。
邱量一:「張錫銘所提希望將非自由使用的勞作金,拿來繳納國民年金保險的部分,這是超出法規的範圍。」
據統計,台北監獄每位受刑人去年平均年薪4650元,大多用於營養品等支出,但國民年金保費一個月932元一年要11184元,受刑人平均年薪繳半年都不夠,法務部表示,6年前北監受刑人年薪平均3451元,去年增加,現在打算修法提高使用額度。
張錫銘也許擔心未來假釋出獄沒有保障,也許真想自食其力繳保費,沉寂許久的惡龍,這回用筆戰登上媒體版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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