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公告「預立醫療決定書」草案,未來如果簽署這份同意書,就可以預先決定在昏迷、插管、癌末的時候,自己決定要不要再接受治療,目前北市聯醫先行試辦計畫,醫師表示,決定書必須是意識清楚、年滿20歲,且須經由家屬陪同諮詢、同意才能簽署。
北市聯醫社工師葉依琳:「你需要邀請你的二親等家屬一名,包括可能是爸爸媽媽或是子女都可以,然後來到醫療院所進行醫療照護諮商。」
醫療決定書曝光,這一頁最重要,決定人得和家人一起到醫院諮商至少1個小時,才有辦法進行簽署過程,而決定書內容得符合5種臨床條件,包括末期病人、不可逆轉之昏迷、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或者是其他罕病才能依照意願執行,另外決定書還包括了善終選項、器官捐贈項目,不過面臨這項議題,諮詢的民眾和家屬的「彼此溝通」才是最大難度。
北市聯醫加護病房主任李芳年:「意願人通常沒有詳細地跟他的家屬說為什麼要來簽同意書這樣,來做這個諮詢會變成說,我們在諮詢會議裡其實是增加他還有他的家人中間的互相了解。」
像是瓊瑤老公曾表達不願插管,但因為沒有簽署同意書不具效力,還是得經由家屬意願,另外知名案例,雖然孫越曾簽署3項同意書,不過近期他遇上肺炎狀況,經醫療團隊評估,限時醫療處置可行還是會治療。未來如果簽署醫療決定書,健保卡上都會註記,草案也規定即使簽了醫療決定書,想反悔撤銷都還有更改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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