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季來臨,會計師提出6大報稅變革,其中因CPI累積增幅已達3%,免稅額、課稅級距與退職所得課稅門檻皆調高;此外納保法上路後,基本生活費將不課稅;及公益出租人可享租稅優惠等。
安侯建業(KPMG)會計師游雅絜表示,現行法令規定,所得稅免稅額及課稅級距,遇消費者物價指數(CPI)較上次調整年度指數上漲累計達3%以上時,將按上漲幅度調整。因此民眾申報106年度綜所稅時,免稅額已從新台幣8萬5000元調升至8萬8000元。
此外,課稅級距也分別調高,例如原先所得淨額在52萬元以下,適用所得稅率為5%,今年報稅則調高為54萬元以下適用稅率為5%;超過54萬元、121萬元以下,適用稅率12%;超過121萬元、242萬元以下,適用稅率20%;超過242萬元、453萬元以下,適用稅率30%;超過453萬元、1031萬元以下,適用稅率40%;超過1031萬元者,適用稅率45%。各稅率級距調幅分別為2萬元、4萬元、7萬元、13萬元及31萬元。
而為配合「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上路,基本生活費將不課稅,因此民眾在申報106年度綜合所得稅時,如果家戶「基本生活費所需費用(每人16.6萬元)」超過所得稅法規定免稅額、一般扣除額及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合計數,得自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
舉例來說,納稅義務人一家6口,與配偶中僅一人有收入,年薪為150萬元,另扶養2名未成年子女及2位年滿70歲直系尊親屬,其基本生活費為99.6萬元(16.6X6=99.6),採標準扣除額後相關扣免額為92.4萬元,則納稅義務人可自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7.2萬元(99.6-92.4=7.2)。
另外,因應新版住宅法上路,房屋所有權人出租房屋做公益使用,或租給領有政府租金補貼的承租人,每屋每月可享有最高1萬元租金免稅額度,再檢具扣除必要損耗及費用後的餘額為租金所得;如未能檢具確實證據者,可依收入的60%計算。(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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