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新會期27日開議,經濟部的公司法、礦業法、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以及產業創新條例第19條之1、無人駕駛載具科技創新測試條例草案,將列入最優先法案。
行政院與民進黨立委今天召開行政立法協調會,統整出行政院各部會在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優先審議法案,其中包括振興經濟16案、智慧國家4案、綠能矽島1案、文化台灣3案,公義社會24案,幸福家園21案,政府效能49案及兩岸關係4案等,共122案。
其中,最優先法案共30案,經濟部相關法案共5案,分別為公司法、礦業法修正草案,以及產業創新條例第19條之1修正草案、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及無人駕駛載具科技創新測試條例草案。
其中,產業創新條例第19條之1的修正草案,經濟部工業局表示,由於該條於104年底增定,當初僅訂定員工取得獎酬股票所得稅緩繳,去年底修法改為轉讓時課稅;考量目前很多公司獲利能力高,高股價隨之而來的重稅可能降低員工轉讓意願。
工業局表示,本次修法,將考慮採取得股票時價格或是轉讓時價格兩者孰低課稅,而為了讓留才更有效果,考慮依照外界建議,讓員工持有股票時間達2年以上,至於稅式支出還需要詳細計算。
有關公司法修正草案,商業司副司長陳秘順表示,會以輔導新創事業為優先,至於外界關心的法人董事,由於牽涉國營事業等範圍廣泛,本次暫不修法;另外,超過半數以上股東即可召開股東會,外界也有降低門檻聲音,陳秘順表示50%屬於多數,門檻應屬合理,相關細節留待立法院審查。
至於無人駕駛載具科技創新測試條例草案,則是鼓勵無人載具科技之研究發展與創新應用,期待建構合理安全的創新環境,促進相關產業技術及服務發展,包括陸海空各種載具都在規範內容。
而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擬將非核家園2025年再生能源發電占比目標20%入法,除用電大戶應自備一定比例再生能源,將同步明定入法外;原訂以化石燃料成本作為下限費率的標準擬刪除,鼓勵再生能源回歸市場機制。(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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