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檢舉交通違規要具名! 交通部:微罪免罰
- 發佈時間:2018.02.14 09:11
- 最後更新時間:2018.02.14 09:11
- 發佈時間:2018.02.14 09:11
- 最後更新時間:2018.02.14 09:11
示意圖/TVBS
近年民眾檢舉交通違規的案件暴增,其中多半是深夜違規停車、車牌汙穢等微罪檢舉,卻讓警方耗費大量人力。因此交通部預告修法,未來檢舉人必須具名,而且輕微的交通違規案件或者警方沒辦法在第一時間勸導的情況,就可直接跳過勸導程序不用受罰,新規範最快4月底前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