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週刊報導】 原住民基本法21條規定,在原民「傳統領域」之內,進行重大經濟開發,必需經過部落會議同意,東海岸最大觀光開發案「棕櫚濱海渡假村」去年3月底通過環評,開發案所在地卻是都蘭、加路蘭、莿桐3個部落傳統領域重疊處,因為開發案有回饋金、就業機會等好處,部落因此反目,紛爭不斷,但其實3個部落都是阿美族人,彼此都牽扯得上親戚關係,為了傳統領域、開發利益,如今親戚反目,「田沒溝、水沒流」。
前年8月1日,總統蔡英文到隔壁的都蘭部落走訪,並選擇該部落為「原住民自治試辦區域」,都蘭部落也快速在去年2月28日公布「都蘭部落傳統領域範圍及傳統漁獵採集海域管理原則」,規範傳統領域內不論公、私土地開發都須經部落同意,並禁止提前捕撈季節性漁產。
為此,莿桐部落族人向原民會申請經費,也於5月1日劃設自己的傳統領域,該部落長老鄭萬德也說,我們想要的傳統領域,就是富山村的行政區域,也就是目前我們生活的範圍,當然,每界定一個座標,都得有歷史淵源,但我們不會毫無節制的把祖先遷移、墾殖過的土地都劃進來。
部落裡的青壯輩「富山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王秋明強調,今天爭這個傳統領域,只是要對子孫有交代,不能連一塊安身立命的土地都沒留給後代。
針對傳統領域重疊,都蘭部落頭目Panai Kiciu在劃界之前曾告訴媒體:「若重疊就區域共管,或從中間畫設界線,部落間要取得共識並不困難」。加路蘭部落頭目蔡貴發(買尚)則告訴記者:「重疊沒有關係,大家可以一起使用,只要開發案跟我們討論就好,問題不大!」
王秋明氣憤的說:「為什麼要共有?有開發案啊!劃定傳統領域,若轄內有俱商業利益的開發案,就得讓部落『知悉』,經召開部落會議1/2出席,且半數同意才能開發,那時候就有回饋金啊,可以談條件,要就業機會啊!加上原住民保留地的放領,國有地優先承租,這些利益他們要搶啊,如果沒有開發案,他們也不會積極要侵佔我們的傳統領域。」看完整內容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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