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闔家團圓,但卻有一個家庭少了一個人!一位住在美國舊金山的王姓越南裔婦人,這個月來到台灣探親,卻在5日出門後就失蹤了,跟他一起來到台灣的兒子很擔心,立刻到警察局報案,但外國人失蹤,是移民署的權責,家屬指控警方沒有給他們協助,一直到4天後,他們才在朋友協助下,在移民署完成報案;不過承辦派出所解釋,他們有通報,只是沒有跟當事人講清楚,會立刻改進。
照片中的王姓婦人,是越南裔的美國人,來到台灣探親,卻已經失蹤一個星期,因為王姓婦人患有輕度失憶症,到底人在何方?她的兒子很擔心,在她失蹤當天,就到文山一分局報案。
報案人吳乃成(Peter):「警察只跟我們說,你們回家等我們,我們有訊息會跟你連絡。」
警察要他回家等,但是Peter就是等不到媽媽的消息,透過台灣的朋友幫忙,他才知道這報案,根本沒有用。吳乃成:「警察沒有告訴我們,外國人應該怎麼辦,警察不在乎你們外國人的問題。」
王姓婦人是在8日早上8點,從木柵秀明路出門,隨即跟家人失去聯絡,她行動不變的兒子,3小時後就去警察局報案,但接下來6日沒有消息,直到星期一上班日,Peter的朋友才在高雄移民署報案成功,開始全國協尋。
這讓Peter很生氣,覺得台灣警察怎麼不受理,也不跟他說,外國人應該要去移民署報案呢?文山一分局木柵所長呂明曄:「外籍人士因為身分證字號的關係,所以沒有辦法輸入,我們失蹤人口檔案的部分,以後有類似個案的話,我們會請同仁跟當事人說清楚。」
警方拿出公文,說當天接受備案,就立刻往分局通報,只是這通報只限在文山區內的警察局內,至於沒有協助當事人到移民署,警方說抱歉,強調會再教育,但這「小疏漏」,關乎一條人命,還少了同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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