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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盡頭想善終 安樂死非唯一道路


發佈時間:2017/11/16 19:21
最後更新時間:2017/11/16 19:46
圖/TVBS
圖/TVBS

前資深體育主播傅達仁赴瑞士取得安樂死機構綠燈護照,引發討論。安寧照顧協會醫師說,追求善終,安寧療護和病人自主權利法都是可行之道,一味尋求安樂死恐引發「滑坡效應」。

84歲的傅達仁因為癌末,推動安樂死合法化曾上書蔡英文總統,近日他和家人遠赴瑞士尋求安樂死協助;作家瓊瑤也因希望讓丈夫平鑫濤善終,為了插鼻胃管等問題,家人間發生衝突,讓安樂死議題引發各界討論。

 

台灣安寧照顧協會理事長、新竹馬偕醫院癌症中心主任邱世哲告訴中央社記者,安樂死是一種將死亡做為解決痛苦的手段的方式,但因倫理、文化衝擊大,即便是歐洲,施行安樂死的國家也不多。

邱世哲坦言,傅達仁因罹癌痛苦想安樂死,這是很實際的問題,因為多數人都不喜歡痛苦,想透過捷徑解決,也想自己決定什麼時候結束生命,但若真的合法了,不僅將衝擊文化,時間一久,等到大家漸漸習慣安樂死,恐引發「滑坡效應」,即便非重病患者也想求死,後果不堪設想。

安樂死這件事,背後反映出的是病人身上的痛苦,想透過死亡解決,但想擺脫痛苦真的只能靠死亡解決嗎?邱世哲說,其實現行「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以及民國108年即將上路的「病人自主權利法」,都可以是善終的另一種選擇。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民國89年公告施行,讓末期病人立意願書,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或作維生醫療抉擇的權利。邱世哲說,安寧緩和醫療的精神就是讓病人好好「活」,而且活得有尊嚴、不痛苦,也不以人工方式干預,生命走到盡頭自然離開。

不過, 因部分永久昏迷、植物人、失智等狀態的患者不適用安寧緩和醫療,因此催生病人自主權利法補足,賦予病人「醫療拒絕權」,讓病人自己決定在符合特定臨床條件時,接受或拒絕維生治療以及人工營養、流體餵養,但不是以死亡當做手段。(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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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播#安樂死#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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