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局最新統計,上下班發生交通事故,去年多達1萬八千件職災給付,創歷年新高!不過勞保局提醒,如果上下班途中接送小孩、或是繞道去買早餐,並不算在職災給付當中。但有人認為,這些行為是上下班時間必須「順道做的事情」,如果因此發生車禍意外,卻不能界定為職災標準,似乎有點太斤斤計較了。
尖峰時刻,上班族通勤出車禍,遭撞飛受傷。這樣上下班時間的交通事故,是105年勞保職災給付最多的項目,不過有幾種狀況卻不能算。如果特別離開公司去買早餐,半路發生車禍了,住院時不能算在職災給付當中;還有一種狀況,是在上下班當中特別去接送小孩,結果半路碰上車禍,也不能算是職災。
民眾說:「也是上下班的範圍,不能因為接送小孩就不算,我覺得不合理,因為這是上班之前要做的事情。」
有民眾覺得勞保局似乎太斤斤計較,根據統計發現,105年職災申請有5萬2千多件,但上下班發生車禍高達1萬8千件,佔了34%是歷史新高,這遠比2005年1萬1千件的數據,成長了56%。
因為勞保職災申請時效5年,如果因為職業傷害不能工作,從第4天開始,會發給投保薪資5到7成傷病給付,萬一因為工作失能或死亡,最高給付274萬8千元。
因此勞保局更嚴格把關,如果上下班的路途中,因為個人因素或是私事繞路,或是往返地點不是工作場合跟住家途中,甚至闖紅燈等違規釀成交通事故,通通不能視為職災。
◤Blueseeds永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