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知名棒球學校美和中學,有一項離譜的規定,就是教職員的子女一定得從國中部直升高中,否則要解聘;一名教了16年歷史的老師,在兒子考上雄中時,尊重兒子的選擇,沒想到自己卻被解聘,老師不滿告上法院,現在法官判校方違反教師法,要賠償老師一年薪資。
美和中學棒球隊,在知名教練曾紀恩的領軍下,曾創下13年內奪得11座冠軍的紀錄,被封為棒球名校。
不過,3年前,竟然因為經營不易,規定教職員工的子女,必須從國中部直升高中,否則解聘;已經在學校待了16年的歷史老師,前年面對兒子考上雄中及遭解聘的校規時,她選擇尊重兒子的意願。
陳老師:「我們也是有勸孩子留,但孩子說『我在這邊3年了,我想出去看一看』,用強迫方式也說不過去。」
校方因此要陳老師自動辭職,並拒發薪資,陳老師不滿,一狀告上法院。
校長凃振順:「無記名投票決定,我身為校長,我把這會議記錄寄給駐區督學,這些資料都寄到中辦去了,教育上級單位未糾正我們前,我身為校長,一定要執行校務會議的決定。」
儘管校長說,他只是依校務會議的決定行事;但法官認為,教職員子女沒從國中部直升高中就得解聘的規定,違反教師法,因此,判處校方要賠償陳老師無理解聘的一年薪資,7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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