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學生與大陸選秀節目起衝突,到學生潑酸事件、割頸自殺等等,都讓警察禁止進入校園話再一次被拿來討論。有學者認為,學生應該有自主權,因此今年7月,公告「警察人員進入校園執法相關機制」,未經「主秘」或「學務主任」以上層級同意,警察就不能進入校園。有學者認為,這麼高的層級,那學校就得要有自我防衛跟緊急應變措施。中華學生事務學會則認為,校園裡仍有犯罪行為發生,學生應該要建立觀念,學校不是保護傘,小心校園成為治安死角。
場外也出現校外人士攻擊學生,臺北市警局遭轟反應慢半拍。黑夜當中警方來來回回穿梭校園,因為有大學生潑酸,加害人接著自刎,學生人心惶惶。
大學生買刀看似普通平常的行為,沒想到這把刀卻是他輕生工具,在學校頂樓割頸自殺,短短一個月時間校園安全亮紅燈,警方是否該退出大學校園,再度引發討論。
銘傳大學犯罪防治系副教授王伯頎:「如果是ㄧ些被動的案件,一些這種狀況還是要尊重大學自主精神,以台大這部分我還是說,他可能是一個個案,如果今天能夠在一個比較開放的空間,相對來講我相信安全的情況,可能會稍微好一點。」
大學生該有自主權,就在今年7月警政署依據教育部的要求函頒,警察人員進入校園執法相關機制,內容包括警察人員未經校方同意,不得進入校園,若必須進入偵辦刑案,得獲得主秘或學務主任以上層級同意,另外警察若需進行調查作為,須依照比例原則,且遵守偵查不公開基調,其中主秘或學務主任以上層級同意,這個條文引發不同討論。
亞洲警察學會祕書長葉毓蘭:「危機處理這個小組他溝通的管道,是否暢通因為按照這個規定,你一定要相當層級才能跟警方接觸的話,他如果這個主秘電話打不通,學務長電話打不通,並不是所有人跟警察連繫,我們警察就能進入校園。」
中華學生事務學會理事長柯志堂:「毒是我們最怕,你如果他們進來會遇到,要校長同意或誰同意那有個問題了,我校長比較後段的學校說,我很怕比如說記者來挖這個新聞,我就不讓你進來,這時候司法即使要進來處理刑事案件,也沒辦法處理。」
就怕刑法問題跟政治問題扯上邊,學者拿今年228發生的輔大蔣公銅像遭破壞來說,員警前來制止引發討論,因為學生已經構成刑法毀損罪,且大學校園敞開,除了學生之外,任何人都能來來去去,就怕犯罪行為也隱身其中。
中華學生事務學會理事長柯志堂:「我們要建立學生一個觀念,你不可以說我校園就是一個保護傘,我躲在裡面就沒事了,台灣慢慢學權拉高,相對你也要告訴他,如果法治觀念沒進來,我們要慢慢一點點學美國,美國司法是可以入校園的,那台灣就是太防。」
而身兼銘傳大學犯罪防治系講座教授,同時也是台灣警察學會榮譽理事長的黃富源博士,也點出學生自主權外,其實司法進入校園,或許該有模糊地帶,他分析校園內如果出現緊急危迫事件,或是人身生命安全受到威脅,又或是校警專業能力無法執行時,就應該讓警察,按照一定的sop進入校園協助排除。
台灣警察學會榮譽理事長黃富源:「應該就學校或教育部跟內政部,或警政單位仔細來研討,大概有甚麼樣的狀況,分別將不同的狀況設計不同流程,將SOP建立得很好。」
亞洲警察學會祕書長葉毓蘭:「如果照這樣的設計(主秘以上層級同意),這樣制度來運作的話,學校第一個他必須要有對有些初步治安狀況,他要有能夠處理的能力,也就是他除了要做自我防衛,還有一些緊急應變措施。」
尊重學生自主權,那學校或教育部做好自我防衛的訓練了嗎?學權高漲,校園也要避免成為治安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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