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到藥局買藥,居然買到過期3年的藥,事後回到藥局想要退換貨,藥局藥師卻回應吃了不會怎麼樣,讓他好傻眼,事後投訴到衛生局,實際稽查,確實在架上還發現同款過期藥品,其他藥師解釋,在專業訓練裡,至少每半年就得檢查藥品的保存期限。
投訴人黃先生:「3年欸,怎麼會還有3年的過期藥還在市面上流通。」
拿著手上藥盒,黃先生很納悶,怎麼從藥局買來,一看保存期限2014年,居然已經過期3年,再打開裡面包裝,浮水印同樣也過期,黃先生10月20日下午4點多因為胃痛應急買成藥吃,但過了1個小時之後,藥效卻沒有緩解,這才發現原來吃了過期藥。
投訴人黃先生:「本來胃是不舒服,後來吃下去胃更痛,藥局說這個過期3年的胃藥吃了不會死人,然後沒有跟我說過什麼抱歉、對不起都沒有。」
事後衛生局接獲消息,實際稽查也發現違規事實將會開罰,只不過販售過期藥品的藥師已經是位老爺爺,或許是沒有定期檢查導致出包,其他藥師解釋,藥品進貨到藥局平均期限都會在2年以上,在專業訓練裡,藥師至少每半年或每季,就得檢查架上藥品的保存期限。
其他藥師沈采穎:「譬如說你的藥品有效期限還剩半年的時候,就跟公司的外務去申請,就是說我們藥要去換貨,不管是藥品或保健品,效期剩半年,我們都會主動通知廠商來處理。」
除了藥師把關,政府機關也會進行抽查,一年至少一次,針對過期藥品、管制藥品,保存方式、還有進貨流程透明化,委外第三方公正單位普查,讓社區藥局不至於有過期藥品的離譜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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