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新增訂拆違建流程,建管處未來執行拆除違建時,民眾若以不在場等方式拒拆或刻意阻撓,建管處除可強行入屋外,警方也會陪同,且全程錄影,預定10月上路。
台北市政府今天上午舉行市政會議,會議新增「違章建築強制拆除遇阻礙處理作業流程SOP」,建築管理工程處副總工程司洪德豪向中央社記者表示,市府執行違建拆除是依據台北市現行違章建築拆除處理原則執行。
他說,但因過去常遇到民眾以規避不在現場等方式拒絕拆除,或經過多次訂定拆除日期後,拆除人員到場,使用人卻不願意配合開門,也遇過拆除現場遇到抗爭等狀況,為改善相關問題,才提出新作業流程。
洪德豪表示,違建分為兩部分,若位在建物外觀,像雨遮、陽台等,可直接拆除;若在屋內,像室內夾層、天井等,拆除人員須入屋才可執行,新增拆除違建流程後,未來除可強行入屋外,政風、警方也會陪同,且全程錄影,若遇民眾執意待在違建內,警方也會進行勸離。
洪德豪說,新增拆除違建作業流程須等市政會議通過後才會頒令實行,預計10月可上路。(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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