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今天指出,位於新莊區的「國家電影中心」工程,9月4日完成決標,預計109年完工,後續將由文化部所轄「財團法人國家電影中心」接棒辦理室內裝修與營運軟體建置。
「國家電影中心」案由新北市與文化部合作辦理,經歷多次協調溝通,新北市與文化部於民國105年9月簽訂行政契約,確定由新北市提供新莊副都心公兒四用地(榮華路、中信街交口,中信國小正對面),並負責新建電影中心所需空間硬體,後續由電影中心依進駐營運需求辦理軟體與辦公環境建置。
新北市新建工程處長詹榮鋒表示,國家電影中心以統包工程方式辦理,不僅是開國家級建築設施先河,更是新北市一項創舉,新工處將全力辦理設計與工程,並朝公共工程金質獎與黃金級綠建築為目標努力。
他說,未來電影中心不僅是內外皆美,更可屹立長久、舒適耐用,將使台灣電影的家成為新北市重要地標與文化設施指標,讓這扇台灣電影的櫥窗,成為世界電影工作者最驚艷的場所。
國家電影中心統包工程於今年8月23日開標,計有兩家廠商投標,經8月31日評選、9月4日決標會議,確定由「應州工程有限公司」及「印記聯合建築師事務所」團隊得標。
得標團隊提出「時間與空間的蒙太奇」設計概念,影廳外牆前衛的金屬曲面造型象徵電影的未來感與科技感、立面遮陽隔柵節奏呼應電影膠卷影格,以室內挑空創造空間流動感並作為室內照明與空調溫度控制手法,整體建築具有強烈雕塑意象,象徵電影藝術,時間與空間之雕刻融合。
新北市新聞局長張其強表示,為使市府預算與國家電影中心需求得以兼顧,除以統包工程方式辦理外,並於規劃過程戮力控制預算與設施需求合理性、發包過程中積極招商邀標,以追求一座「實用且精緻」的電影中心為目標。(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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