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市佐倉公墓遭不明人士濫倒垃圾,市長魏嘉賢今天前往現場視察清潔隊清運作業時表示,花蓮是乾淨的城市,不容許有任意製造髒亂的行為,尤其這種對先人不敬的舉止更要嚴厲譴責。
花蓮市內具有百年歷史的佐倉公墓,5個多月前,花蓮市清潔隊花了兩天時間清運20多車次,才把B區軍用火葬場周邊的營建廢棄垃圾清運完,不料最近在公墓東側聯外道路又發現有成堆的垃圾,現場有事業廢棄物之外,還包括家用垃圾。
花蓮市清潔隊環保稽查人員上午逐一破袋,找尋證據,並且將向相關單位借調路口監視器畫面,把製造髒亂的禍首揪出來。
魏嘉賢說,少數民眾貪圖方便,順手把垃圾丟到路邊,這種行為應被譴責,因為這樣的行徑會衍生出許多問題,包括加重清潔隊員工作負擔、周邊環境汙染等。
當地國慶里長蔡貴宗到場表示,發生在公墓的類似情形已不下5次,而且現在是農曆7月,這種大不敬的行為,實在是太過分。
花蓮市清潔隊分隊長徐世樺說,清潔隊派出抓斗車協助清運4至5公噸垃圾,之後將會在公墓的出入口裝設攝影機,並且不定期派員埋伏。
花蓮市公所表示,根據廢棄物清理法,未依規定處理一般廢棄物而經查獲者可處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以下罰鍰,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可按日連續處罰。濫倒事業廢棄物的行為,依據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呼籲民眾不要輕易觸法。(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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