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抽驗12件市售人造奶油抹醬、烘焙油脂的反式脂肪,雖然其中8件包裝食品含量標示合法,但消基會認為,不超過0.3%可標「0」反式脂肪的規定太寬鬆,建議下修至0.1%以下。
消基會說明,不完全氫化油雖然有油質穩定與成本低的優點,但是在不完全氫化過程中,卻可能大量產生反式脂肪,攝取過多反式脂肪,血液中的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濃度會增加,提高罹患冠狀動脈心臟疾病風險。
消基會並舉例,歐美等國已陸續就加工食品或餐館使用反式脂肪發布使用規範、限令或禁令;台灣方面,食藥署2016年4月公告「食用氫化油之使用限制」,規定經氫化處理而未達完全飽和的不完全氫化油(碘價大於4),不得使用於食品,將在2018年7月1日實施。
依據「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規定,反式脂肪要標示「0」,該食品每100公克之固體(半固體)或每100毫升之液體所含總脂肪,必須不超過1.0公克;或是該食品每100公克之固體(半固體)或每100毫升的液體,所含反式脂肪量不超過0.3公克(0.3%)。
消基會5月間在雙北市的通路購買5件人造奶油抹醬與脂肪抹醬,7件烘焙用固態油脂,共計12件樣品進行反式脂肪檢測,其中8件是包裝食品,營養標示都合法;而12件中有8件、占67%樣品的反式脂肪超過0.3%,1件為「乳瑪琳」檢出3公克到4公克/100公克。
消基會指出,反式脂肪含量檢測,12件樣品中有1件未檢出;3件檢出量介於0.10公克至0.30公克/100公克;5件介於0.31公克至1.0公克/100公克;2件介於1.1 公克至2.0公克/100公克;1件介於3.0公克至4.0公克/ 100公克。
消基會擔心,依世界衛生組織建議,每日反式脂肪的攝取量不應超過總熱量的1%,若以每日攝取總熱量2000大卡計算,每天攝取反式脂肪的上限約為2.2公克;但是以標示0.3公克/100公克的食品計算,攝取約700 公克,就有可能逼近反式脂肪攝取過量的問題。
消基會呼籲,目前包裝食品的反式脂肪含量不超過0.3%者,可標示為「0」,過於寬鬆,建議參考「食品中脂肪酸之檢驗方法」及認證實驗室的反式脂肪酸定量極限,修改為反式脂肪含量在0.1%以下;並建議禁止營養午餐使用含反式脂肪的油品或食材。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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