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林奕含疑遭補教名師陳星誘姦「不起訴」,原定今天上午11點,陳星要開記者會說明,但考量安全問題,臨時取消。
檢方從林奕含閨蜜,拿到小說初稿,發現沒有強制性交情節。另外林奕含女閨蜜證稱,曾介紹陳星是男朋友,沒說過被性侵,再加上檢方調閱林奕含的心理諮商紀錄,認為那一段經驗「就是一場戀愛」,因此認定雙方兩情相悅,性侵證據不足,作出不起訴處分。
原訂今天上午11點,在飯店召開記者會,但就召開前三個小時,他的律師發新聞稿表示,因為安全性考量決定取消,怕有群眾鬧場,記者會不開了。
陳星傍晚發表聲明,開記者會並非外傳要展開反擊,再次強調對於林家的遭遇始終感到沉痛與不捨,對自己道德上的過錯,再次對林家、陳家人、補教同仁、以及社會大眾深深地道歉。
但即使誘姦案檢方認定罪證不足,輿論曾持續發酵。
陳星跟林奕含父母,曾經的說法兜不攏,陳星曾聲明是師生戀,但父母認為是誘姦,而檢方調查則是「沒有師生關係的『男女交往』」
陳星始終強調是2009年八月,林奕含考上大學以後,林奕含父母則透漏是高二升高三,這部分檢方認為陳星說法比較可信,部分關鍵在於林奕含閨密供詞。
記者:「林奕含的閨密告訴檢方,他當時曾跟陳星還有林奕含,到華山藝文中心吃pizza,當時林奕含曾經介紹,自己的男朋友就是陳星。」
而陳星也提出「通聯紀錄」,證明2009年5月,第一次打給「首次打給林奕含」,當時他已經成年,等於發生關係前,雙方已經結束「補習班師生關係」,就沒有監督權勢、脅迫性交可能。
這份林奕含初期創作小說,仇恨內容少,檢方認為比較貼近事實,雙方合意機率高,再加上,林奕含的就醫紀錄,隻字未提性侵。
而雙親也不提告,拒絕提供相關日記、電腦資料,偵辦難上加難。
林奕含的父親在女兒身亡後,就沒看診,診所內張貼,原定10月回到工作崗位,但隨著案件不起訴,能否平復心情,回規正常生活,恐怕又有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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