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一名機車騎士,日前深夜騎車上路時,出現雙載紅燈越線,正好被巡邏的張姓員警發現,事後鳴笛追逐。儘管最後雖未繼續攔人,但事後根據密錄器,對林姓車主開出包括未打方向燈、逆向行駛等違規事項,開出8張罰單。林姓車主對於警方密集開單,稱說已請律師研究是否提出行政訴訟。
7月7日凌晨4時25分左右,竹北分局三民派出所的張姓員警在中正東路和中華路口看到機車紅燈越線,他示意對方停車,但車主不理會,於是告發第1張罰單,之後展開追逐。一路追到中正西路與國興街口,前方機車逆向行駛且右轉未打方向燈,分別在告發第2和第3張;警方追到國興街與新民街口時,機車左轉沒打方向燈,告發第4張。
張姓員警鳴笛示警要求駕駛停車,但對方加速逃逸,因此告發第5張;接著又出現右轉未打方向燈、逆向行駛再告發第6、第7張,最後在國華街口放棄追逐,見機車未打左轉燈離去,再告發第8張。
事後林姓車主收到罰單,認為員警開單密集有逾越法律相關規定,將會擬請律師研究是否提起行政訴訟。
對此新竹縣警局交通隊表示,取締交通違規時,除了超速需間隔6公里或6分鐘才能再告發一次、違規停車須間隔2小時才能開單,其他並無限制。員警根據密錄器畫面開單,程序並無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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