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時尚品牌的衣服,商品更換頻率高,很多人會趁季末買折扣品撿便宜,不過卻有人發現,信義區一間香港的快時尚服飾,「減價商品」不提供退換貨,消保官表示,只要商品有瑕疵,消費者都可以主張解除契約,若業者拒絕就違法。
來到信義區這間香港快時尚品牌,瞄準紅標折扣品,拿起一件結帳去,沒想到問到退換貨,卻和印象中不太一樣。
店員vs.顧客:「(這到時候可以退換貨嗎?)不行,特價沒辦法,特價會建議你試穿,因為售後不退喔。」
還有這位小姐也碰到同樣狀況,今年5月多,一樣是信義區這家香港快時尚品牌,她買了一件減價後500多元的上衣,結帳時,店員也向她表明不可退換貨。
投訴人:「他當下就和我說不行,所以我就覺得非常的奇怪,我就覺得店家有這個規定其實也是滿妙的。」
折價品不能退換貨,仔細看旁邊的告示的確也寫著,內褲、襪子、泳衣、飾品「減價貨品」恕不退換,而其實這樣已經違反法規。
消保官何俢蘭:「如果你買到的商品是有瑕疵的話,那依照民法的規定你可以主張解除契約,或者是減少價金,如果一律都不准退換貨,是會違反民法規定。」
但是再來到另一家日本快時尚品牌,眼前一堆衣服,放在靠近地板的欄位,而同樣是標榜,售後不提供退換貨服務。但不同的是,這家日本快時尚品牌,有標榜就是瑕疵品,還寫明原因,像是修改過、有髒汙、領口沾粉,而消保官表示,像是這樣已經有告知消費者,有瑕疵的減價品才可以不予退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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