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完成「個資法修正案」,未來涉及蒐集他人性生活、整形或是犯罪前科等個人資料,除非符合公眾利益,否則可能違法,影響層面包括近來網友間盛行的「人肉搜索」,今天媒體問到法務部長曾勇夫,如果是之前中指蕭擋救護車,被網友人肉搜索;或是和民意代表吳育昇爆發婚外情的女主角孫仲瑜,網友蒐集並且曝光她資料,算違反新個資法嗎?法務部長曾勇夫一時語塞,通通答不上來!
未來網友說什麼想替天行道,扮正義之士進行人肉搜索,恐怕違反新修正個資法,除非符合公眾利益!記者:「那什麼叫符合社會公益?中指蕭算不算?因為他擋住了救護車。」法務部長曾勇夫:「細節的部份,我現在沒辦法說明。」
公眾利益怎麼認定,法務部長一時也說不上來,像喧騰一時,擋救護車還比中指的駕駛人引起公憤,中指蕭被網友人肉搜索、連雙親職業個資一併曝光,這符合公共利益嗎?立委吳育昇(2009.11.13):「對不起。」
那像領納稅人的薪水、立委吳育昇坦承外遇,網友一連好幾天蒐集女主角孫仲瑜家人、住家、背景全攤在陽光下,網友搜索關切可以嗎?
法務部修訂個資法,只要人肉搜索涉及性生活,或是醫療資料包含整型、變性,犯罪前科的敏感個資,最高判2年。記者:「虐貓、動物,大家開始搜索這個人,那搜索他的人算違法嗎?」曾勇夫:「這個現在我們沒有辦法這麼明確跟各位報告,還是沒辦法釐清,好,謝謝大家。」
法務部長表情有點囧,蒐集他人個資,怎麼認定是不是符合公共利益,新法連網路達人也不看好。台灣數位協會駱呈義:「反而影響網路的集結,像早期的恐龍法官、白玫瑰等等。」
法務部新修訂的個資法細則,還沒公佈,已經引來一連串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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