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cc.tvbs.com.tw/img/upload/2017/11/09/2017110919394<a target='_blank' href='https://news.tvbs.com.tw/news/searchresult/7-11/news?from=autotag'>7-11</a>b8e8d3.png)
近來電視上有一則廣告不斷播送,內容是男主角吃了麻辣鍋,突然在捷運上肚子痛,女伴拿出胃乳建議他使用;廣告內容看來很平常,不過網友卻抓包有誤導飲食之嫌,因為捷運站裡明定禁止吃東西,但如果在捷運車廂上真的胃痛,到底能不能通融?北捷說,「吃藥」不會開罰。
廣告口白:「你的胃又不舒服了嗎?沒關係,我已經幫你準備好了。」
胃乳廣告電視上強力播送,男主角突然胃痛,女伴建議喝胃乳,不過卻被網友質疑,有違法之嫌,因為拍攝地點可是在捷運車廂內。
有進捷運車廂畫面,也有捷運警示音,明顯看得出是捷運站,不過捷運裡明明就不能飲食,我們直接來到台北捷運站;刷卡進入捷運站,地板上早已經畫出黃線禁止飲食,進入車廂內也有警告標語,但身體不舒服吃藥,畢竟是突發狀況,到底能不能通融?
乘客:「如果真的臨時不舒服,然後又沒辦法及時下車,臨時的狀況,我覺得應該可以通融一下。」
乘客:「這個廣告在這種場合,應該不能這樣做,這樣不行。」記者:「為什麼?」乘客:「這樣就破壞捷運他們正統規定。」
民眾看法很兩極,按照大眾捷運法規定,進入捷運站就不能飲食或嚼食檳榔口香糖,最高可罰7500元,但畢竟身體不舒服是人之常情,北捷說,吃藥就不在此限;不過廣告遭質疑的地方,還不只這一項。
TVBS記者華舜嘉:「而被網友抓包的,還有這個警示音,因為影片裡用的是北捷音樂,但實際上高捷音樂應該是這個。」
拍攝地點是高捷,但放的卻是北捷音樂,廣告被網友眼尖抓包,卻也替廣告做了免費宣傳。
◎翻攝網路
![](https://cc.tvbs.com.tw/img/upload/2017/11/09/20171109193947-11b8e8d3.png)
![](https://cc.tvbs.com.tw/img/upload/2017/11/09/20171109193947-11b8e8d3.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