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店做生意,自創商標LOGO,希望能讓消費者加深對店家的認同度!台南一間鬆餅店,店家獨創鬆餅搭配炸雞,結果有消費者眼尖發現店家的商標LOGO跟知名英國雜誌的LOGO很相似,只差在圖案上下顛倒,被質疑侵權,店家喊冤,從不知道雜誌LOGO,而且也已經去申請商標註冊通過,而高雄也有間麵包店在當初開幕時招牌的小廚師圖案,也被網友發現和泡麵品牌相像,業者說當時是廣告公司應急隨便抓圖,發現後就緊急撤換!
鬆餅搭配炸雞,又是甜點又像主食的組合,讓消費者都想上門嘗鮮,但台南這間鬆餅店最近引發網路熱議,不只因為鬆餅,還有W的商標LOGO,這個是國外生活雜誌的LOGO,黑色背景搭配變化的M字,和台南鬆餅店灰色背景的LOGO比較,民眾看了都說兩者只有旋轉180度的差別而已。
民眾:「就是一個是顛倒的,一個是正的這樣子。」
網友到鬆餅店粉絲頁抗議,質疑店家LOGO涉嫌抄襲,降低台南市素質,還問說跟國外雜誌到底有何關,但業者提出商標註冊證喊冤,今年一月份審核通過,而且事前根本沒看過雜誌LOGO。
鬆餅店業者:「我們是之後才知道說怎麼會那麼像,我們不知道,完全不知道。」
是否有侵權行為?智慧財產局表示關鍵點有三要素,首先要看兩者產業類別是否類似,再來就要看消費者是否容易混淆,以及原創商標的知名度才能判定。
智慧財產局商標權組長劉蓁蓁:「因為如果是這兩個商品原則上,它沒有構成相同的商品的問題,就要判斷說這個鬆餅跟這個雜誌是不是屬於類似的商品或服務範圍。」
同樣也被民眾質疑抄襲的還有麵包店的新招牌,和泡麵LOGO同樣都有帶著高帽子的小廚師,脖子上也都綁蝴蝶結,就連伸手姿勢也雷同。
麵包店業者:「廣告公司是跟我們講說,如果要等我們的圖可能要一段時間,那所以說那時候我就說你就隨便先幫我抓個圖。」
業者解釋小廚師的LOGO是廣告公司應急用的,之後就趕緊撤換,只是LOGO涉嫌抄襲,部分民眾覺得不可取,卻也有人認為東西好吃就好,引發爭議,對店家來說也或許是一種另類行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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